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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1、海口哈羅禮德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
(一)學費:
1.小學一年級:每生每學期108500元人民幣。
2.小學二年級:每生每學期117500元人民幣。
3.小學三年級:每生每學期122600元人民幣。
4.小學四年級:每生每學期122600元人民幣。
5.小學五年級:每生每學期128700元人民幣。
6.小學六年級:每生每學期128700元人民幣。
7.初中一年級:每生每學期128700元人民幣。
8.初中二年級:每生每學期134800元人民幣。
9.初中三年級:每生每學期134800元人民幣。
(二)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不住宿不得收費。
1.每周五天寄宿生:每生每學期42500元人民幣。
2.每周七天寄宿生:每生每學期49300元人民幣。
2、海口海天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
(一)學費:
1、小學:每生每學期4500元。
2、初中:每生每學期5100元。
(二)住宿費(含空調、水電費):
每生每學期800元;不住宿不收費。
(三)代收費:
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3、海口楚天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
收費項目及標準:
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執行
(一) 秋季之前入學的學生
1.學費: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1900元。
(2)初中學費:每生每學期2200元。
2.住宿費:每生每學期600元,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不住宿不得收費。
(二) 秋季起入學的新生
1.學費: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3500元。
(2)初中學費:每生每學期4000元。
2.住宿費:每生每學期850元,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不住宿不得收費。
4、海口安澤實驗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
收費項目及標準:
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執行。
(一)秋季之前入學的學生
1.學費: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1600元。
(2)初中學費:每生每學期19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每生每學期600元,不住宿不得收費。
(二) 秋季之起入學的新生
1.學費: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3400元。
(2)初中學費:每生每學期39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每生每學期800元,不住宿不得收費。
5、海口中學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
(一)學費
1.國內學生(含港澳臺籍學生):小學每生每學期 12500 元,初中每生每學期 13000 元,高中每生每學期 16500 元。
2.外籍留學生:小學每生每學期 14000 元,初中每生每學期15500 元,高中每生每學期 18500 元。
(二)住宿費(含空調、水電費):半住宿每學期每生為800元,全住宿每學期每生為1500元,不住宿不得收費。
(三)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6、海南昌茂花園學校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執行。
(一)秋季之前入學的學生
1.學費: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7200元。
(2)初中學費:每生每學期8300元。
(3)高中學費:每生每學期93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不住宿不得收費。
(1)全住宿:每生每學期1400元。
(2)半住宿:每生每學期800元。
(二)秋季起入學的新生
6、海南昌茂花園學校
1.學費: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8500元。
(2)初中學費:每生每學期9500元。
(3)高中學費:每生每學期106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不住宿不得收費。
(1)全住宿:每生每學期1400元。
(2)半住宿:每生每學期800元。
(三)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7、海南楓葉國際學校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
(一)學費
1.普通中小學學費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8300元。
(2)初中學費:每生每學期9300元。
(3)高中學費:每生每學期10400元。
2.國際高中學費:每生每學期30000元。
(二)住宿費(含空調、水電費)
1.普通中小學住宿費:每生每學期1500元,不住宿不得收費。2.國際高中住宿費:每生每學期2000元,不住宿不得收費。(三)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8、海南觀瀾湖雙優實驗學校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
(一)學費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11800元。
2.初中學費:每生每學期13800元。
3.高中學費:每生每學期15000元。
(二)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每間學生宿舍安排4名住宿學生,每生每學期2800元,不住宿不得收費。
(三)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9、海南華僑中學觀瀾湖學校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執行。
(一)秋季之前入學的學生
1.學費: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11000元。
(2)初中學費:每生每學期12000元。
(3)高中學費:每生每學期130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不住宿不得收費。
(1)小學:每生每學期1300元。
(2)中學:每生每學期1500元。
(二)秋季起入學的新生
1.學費: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12200元。
(2)初中學費:每生每學期13500元。
(3)高中學費:每生每學期146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不住宿不得收費。
(1)小學:每生每學期1300元。
(2)中學:每生每學期1500元。
(三)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10、華中師范大學海南附屬中學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
(一)學費:
1、初中:每生每學期10800元。
2、高中:每生每學期12200元。
(二)住宿費(含空調、水電費):每生每學期1500元,不住宿
不得收費。
(三)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11、華中師范大學海南附屬中學小學部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執行。
(一)秋季之前入學的學生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90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不住宿不得收費。
(1)半住宿費:每生每學期600元。
(2)全住宿費:每生每學期1200元。
(二)秋季起入學的新生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105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不住宿不得收費。
(1)半住宿費:每生每學期700元。
(2)全住宿費:每生每學期1300元。
(三)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12、海口山高高級實驗中學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
(一)學費:高中每生每學期12900元。
(二)住宿費(含空調、水電費):每生每學期1000元,不住宿
(三)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13、海口海之南外國語實驗學校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執行.
(一)秋季之前入學的學生
1、普通班: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4800元。
(2)住宿費(含空調、水電費):每生每學期1000元;不住宿不得收費。
2、“八歲能讀會寫”實驗班: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9300元。
(2)住宿費(含空調、水電費):每生每學期1500元;不住宿不得收費。
(二)秋季起入學的新生
1、普通班: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95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每生每學期1500元;不住宿不得收費。
2、“八歲能讀會寫”實驗班: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128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每生每學期1500元;不住宿不得收費。
(三)“八歲能讀會寫”實驗班招生按自愿原則,實行小班制每一班只限35人,應獨立成本核算。
(四)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14、海口寰島實驗小學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
(一)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9500元。
(二)半住宿費(午休費):每生每學期800元,不住宿不得收費。
(三)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15、北京大學附屬中學海口學校高中國際班
一、高中國際班收費項目及標準
(一)學費:每生每學期75000元。
(二)住宿費(含空調、水電費):每生每學期12000元,不
住宿不得收費。
(三)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16、北京大學附屬中學海口學校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執行。
(一)中學學費:每生每學期30000元。
(二)住宿費
1.全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不住宿不得收費。
(1)秋季之前入學的學生:每學期每生為3800元。
(2)秋季之起入學的新生:每學期每生為5000元。
2.半住宿費:每學期每生為1200元,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不住宿不得收費。
(三)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17、海口寰島中學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
(一)初中學費:每生每學期13000元。
(二)住宿費(含空調、水電費):每生每學期1500元,不住宿不得收費。
(三)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18、海口景山學校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執行。
(一)秋季之前入學的學生
1.學費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8300元。
(2)初中學費:每生每學期9200元。
(3)高中學費:每生每學期102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每生每學期1500元;不住宿不得收費。
(二)秋季起入學的新生
1.學費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9700元。
(2)初中學費:每生每學期10900元。
(3)高中學費:每生每學期118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每生每學期1500元;不住宿不得收費。
(三)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19、海口濱江高級中學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執行。
(一)秋季之前入學的學生
1.高中學費:每生每學期12000元。
2.住宿費:每生每學期1300元,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不住宿不得收費。
(二)秋季起入學的新生
1.高中學費:每生每學期12800元。
2.住宿費:每生每學期1500元,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不住宿
不得收費。
(三)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20、海口黃岡金盤高級中學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執行。
(一)秋季之前入學的學生
1.學費: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5500元。
(2)初中學費:每生每學期6000元。
(3)高中學費:每生每學期88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不住宿不得收費。
(1)小學:每生每學期800元。
(2)初中:每生每學期800元。
(3)高中:每生每學期1300元。
(二)秋季起入學的新生
1.學費: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6900元。
(2)初中學費:每生每學期7500元。
(3)高中學費:每生每學期112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不住宿不得收費。
(1)小學住宿費:每生每學期1100元。
(2)初中住宿費:每生每學期1200元。
(3)高中住宿費:每生每學期1400元。
(三)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21、海口嘉勛高級中學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執行。
(一)秋季之前入學的學生
1.學費:高中每生每學期85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每生每學期1200元;不住宿不得收費。
(二)秋季起入學的新生
1.學費:高中每生每學期98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每生每學期1400元;不住宿不得收費。
(三)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22、海口綠城實驗學校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執行。
(一)秋季之前入學的學生
1.學費: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3200元。
(2)初中學費:每生每學期3500元。
(3)高中學費:每生每學期80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不住宿不得收費。
(1)小學和初中住宿費:每生每學期700元。
(2)高中住宿費:每生每學期1100元。
(二)秋季起入學的新生
1.學費: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4100元。
(2)初中學費:每生每學期4500元。
(3)高中學費:每生每學期80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不住宿不得收費。
(1)小學和初中住宿費:每生每學期850元。
(2)高中住宿費:每生每學期1200元。
(三)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23、海口市羅牛山學校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
(一)學費:
1.小學:每生每學期6900元。
2.初中:每生每學期7500元。
3.高中:每生每學期7900元。
(二)住宿費(含空調、水電費):每生每學期為 1200 元,不住宿不得收費。
(三)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24、海南博雅中學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執行。
(一)秋季之前入學的學生
1.學費:高中每生每學期90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每生每學期800元,不住宿不得收費。
(二)秋季起入學的新生
1.學費:
(1)初中學費:每生每學期7800元。
(2)高中學費:每生每學期90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每生每學期1000元,不住宿不得收費。
(三)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25、海口振興小學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執行。
(一)秋季之前入學的學生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20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不住宿不得收費。
(1)半住宿費:每生每學期200元。
(2)全住宿費:每生每學期400元。
(二)秋季起入學的新生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32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不住宿不得收費。
(1)半住宿費:每生每學期350元。
(2)全住宿費:每生每學期600元。
(三)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26、海口市秀英區東山孔子小學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執行。
(一)秋季之前入學的學生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1300元。
2.住宿費:每生每學期400元,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不住宿不得收費。
(二)秋季起入學的新生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2000元。
2.住宿費:每生每學期600元,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不住宿不得收費。
(三)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27、海口博才流動人口子弟小學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執行。
(一)秋季之前入學的學生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149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每生每學期400元,不住宿不得收費。
(二)秋季起入學的新生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25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每生每學期500元,不住宿不得收費。
(三)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28、海口市瓊山區三門坡實驗學校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
(一)學費:
1.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3200元。
2.初中學費:每生每學期3600元。
(二)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每生每學期500元,不住宿不得收費。
(三)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29、海口市瓊山區府城新朝陽小學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
(一)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2400元。
(二)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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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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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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