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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堡基金會介紹:
亞歷山大.馮.洪堡基金會(Alexander-von-Humboldt-Stiftung)是德意志聯(lián)邦共和國為促進國際研究合作而設立的非贏利基金會,是為了紀念德國偉大的自然科學家和科學考察旅行家亞歷山大.馮.洪堡(Alexander von Humbolt, 1769-1859)于1860年而建立的。洪堡基金會曾于1923年和1945年兩度停止活動。1953年12月10 日,聯(lián)邦德國根據(jù)原洪堡學者的建議再次建立洪堡基金會。洪堡基金會理事會是由它的主席、各大學術組織的主席、聯(lián)邦各州文教部長主席和三位聯(lián)邦部長組成。其基金的90%來源于德國聯(lián)邦政府,5%來源于地方財政,余下的5%來源于私人捐助,每年共計約1億歐元。
洪堡基金會擇優(yōu)支持國外青年科學家來德國從事合作研究,獎勵由德國知名科學家提名的、國際承認的優(yōu)秀外國科學家、以及外國科學家和德國科學家在國際合作方面的杰出貢獻者,資助德國優(yōu)秀年輕研究人員到國外洪堡資助者所在的國外研究機構(gòu)從事研究。所有這些受洪堡資助國的或正在受資助的學者形成一個龐大的“洪堡大家族”,而且一旦加入就成為終身洪堡家族成員。洪堡基金會資助外國學者的哲學是因為他們確信:與國外學者接觸的最大可能是通過人與人之間接觸進行,而且在外國學者離開德國回國后還會繼續(xù)進行。他們與德國學者之間的合作是終生的伙伴關系,甚至成為朋友之間的友誼關系。
與我國派留學生到外國學習只給較低的,只適合發(fā)展中國家學者生存所需要生活費的做法不同,洪堡獎學金使外國學者在生活條件上有一個良好的環(huán)境,他們?yōu)橥鈬鴮W者提供每月2100-3000歐元(根據(jù)年齡和資歷的不同)的生活費,使其享有與德國同等學者有相近的收入并且免交所得稅。對于第三世界國家的科學家與發(fā)達國家給予同等待遇。因此,保證了外國學者在德國集中精力從事科學研究工作,多出成果。不僅如此,除了給予外國學者生活費資助之外,洪堡獎學金獲得者還享有各種補貼,如旅行費、家屬學習德語補助費、參加學術會議補助費、醫(yī)療保險費、家庭補貼等。不僅使外國學者感到德國人對他們生活的關心,也使他們對德國留下一個美好的印象,并將這種良好的影響帶回到自己的祖國,傳播給其他的同事和周圍的人,由此提高了洪堡基金會乃至德國在國際上的形象。當這些外國學者離開德國后,洪堡基金會又通過各種聚集活動和合作研究,保持與其家族成員的聯(lián)系和交流,形成世界各地的洪堡家族網(wǎng)絡。
洪堡基金會認為,受洪堡資助和獎勵的外國學者在國際上產(chǎn)生的巨大影響不在于其在德國學習和研究期間,而在于今后回到世界各地后的豐碩的科學研究成果。值得洪堡基金會感到驕傲的是,在洪堡家族成員中已有35位科學家獲得了諾貝爾獎。
洪堡基金會每年資助主要包括(少量針對某些具體國家的獎學金未列):
(1)外國學者獎學金(research fellowship):資助約500名40歲以下的德國之外的高水平青年學者來德國從事半年至一年的科學研究(可以申請加延一年),一般需有博士學位。
(2)外國科學家科研獎金(research award):向150名左右的國際公認的著名科學家提供科研獎金。
(3)佛歐多爾?呂南(Feodor-Lynan)科研獎金:資助150名具有博士學位的38歲以下的德國青年科學家到國外進行研究。
(4)馬克斯?普朗克科研獎金:資助12名德國與外國科學家的合作項目。
目前中國學者主要申請第(1)類,以下是該類的詳細介紹:
洪堡獎學金介紹(Humboldt Research Fellowships)
洪堡基金會每年向大約500名具有博士學位,年齡不超過40歲的成績優(yōu)秀的外國學者提供獎學金,使其有一段較長的時間(半年至1年,可申請加延1 年)在德國進行科學研究工作。每年大約有來自全世界的2000名申請者。中央選拔委員會由60名各學科的德國科學家組成,在德意志研究聯(lián)合會主席的主持下負責對申請者進行選拔。選拔的唯一標準是學術水平,不分國別,沒有專業(yè)限制。
一.申請方法及申請者的條件
申請者可以隨時向洪堡基金會遞交申請材料。選拔委員會每年召開3次會議(3月、6月和11月)。全部申請材料最遲應在上述時間的前5個月交到基金會秘書處。如所寄材料不全,則需要更長的處理時間。所以,建議申請者一定要向洪堡基金會索要最新的說明書。
洪堡評審委員會的最主要的評審標準是申請者的研究方案(proposal)和個人已發(fā)表的論文。研究方案要突出個人的前期積累工作,論文強調(diào)發(fā)表在國際學術期刊的英文論文。對博士論文的工作特別重視,要求在個人發(fā)表的論文目錄上標出與博士論文相關的論文,申請表中還有特別一欄詢問博士論文的發(fā)表或出版情況。
從事自然科學和工程科學的申請者以及醫(yī)生至少要非常熟練地掌握英文;從事人文科學的申請者不僅需要熟練的英文,且需要具備很好的德語。
對任何國家、任何專業(yè)沒有名額分配,只根據(jù)申請者的學術水平而定,因此最終每年全世界獲得洪堡獎學金的人數(shù)也變化不定,一般多在400-500名之間。
申請者需要遞交的材料:
(1)博士學位證明,如果是非德文英文的,需要翻譯成德文或英文 。
(2)博士論文,如果是非德文或英文的,需要翻譯成德文或英文,但不必全文翻譯,最低10頁以上。(如果博士論文有英文發(fā)表的論文,可以不需要此項)
(3) 護照尺寸的照片2張 。
(4)申請表3份 。
(5)研究方案(proposal)3份,基金會有具體要求(我個人認為一般5至10頁)。
(6)發(fā)表論文、著作的目錄,強調(diào)英文的論文和著作。
(7)3-4篇個人代表作的復印件,如果是非德文或英文的,需要作較詳細的翻譯,不能僅僅是英文提要。
(8)德國大學或研究機構(gòu)教授(host)的邀請信。
(9)3-4封推薦信,強調(diào)與申請者來自不同國家的推薦信,要求有自己導師的推薦信。洪堡基金會對推薦信有具體要求,要求推薦人回答一些有關申請者的具體問題。
(10)德語和英語的水平證明。有固定的表格,要求相關的外語教師填寫。
(11)個人簡歷,最好突出申請表中未出現(xiàn)的內(nèi)容。
二.資助款項
(1)按學者的年齡和學術水平,洪堡獎學金數(shù)額平均每月在2100至3000歐元之間(免稅)。
(2)獎學金一般先授予半年至一年。如能有效地結(jié)束正在進行的研究計劃,可以申請延期,繼續(xù)其它相關課題的研究,但最多不超過24個月。
(3)根據(jù)需要,基金會支持每年可以有6個月的時間在德國之外的其他歐洲國家的學術機構(gòu)作學術調(diào)研,基金會提供額外補助。
(4)鼓勵和資助洪堡學者及家屬全脫產(chǎn)參加2-4個月的德語培訓,基金會承擔德語學習的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早餐費)。
(5)提供家屬補助:生活補助260歐元/月,保險補助50歐元/月;小孩補助50歐元/月/人。
(6)邀請所有的洪堡學者及家屬到波恩參加年會。從1954年起,德國總理在他的官邸舉行宴會,招待所有的洪堡學者。
(7)每年為洪堡學者及家屬舉行一次為期2周的了解德國的學術旅游,使學者有機會與德國不同行業(yè)界接觸交流。
(8)邀請所有新來的洪堡學者參加引見會,為洪堡學者提供熟悉環(huán)境和相互交流的機會。
(9)基金會在全國50所大學建立了67座洪堡客房和國際學術聚會中心(IBZ),為洪堡學者的起居生活提供方便。
(10)資助往返機票。
(11)資助參加在歐洲召開的國際會議。
三、后續(xù)資助
洪堡基金會對洪堡學者實行“一次資助,終生受益”的政策,洪堡學者回國后,基金會繼續(xù)對他們進行資助:
(1)再申請(Resumption):第一次獲得洪堡獎學金的若干年之后,洪堡學者可以再申請,目前,大多數(shù)的洪堡學者重新得到了資助,被邀請再次來德國從事學術研究,且沒有年齡限制。
(2)再邀請(Re-invitation):根據(jù)申請或需要,洪堡基金會邀請一些前洪堡學者再回德國進行學術活動,且沒有年齡限制。
(3)贈送科學書籍(總價值不超過1000歐元)
(4)向外匯短缺的國家贈送科學儀器(不超過2萬歐元)
(5)資助雙方機構(gòu)之間的國際合作項目
(6)資助參加在德國召開的國際學術會議
(7)資助學術著作在德國著名出版社出版
(8)資助德方學者訪問洪堡學者所在的學術機構(gòu)
四、保持永久的聯(lián)系
洪堡學者回國后,洪堡基金會通過以下活動繼續(xù)保持與他們的聯(lián)系:
(1)洪堡基金會定期在不同國家舉行洪堡學者座談會,邀請洪堡學者參加,使學者之間保持聯(lián)絡。
(2)資助洪堡俱樂部和洪堡地方協(xié)會活動(中國有北京、上海、西安、南京、武漢5個分會)
(3)資助由洪堡學者或洪堡地方協(xié)會發(fā)起的區(qū)域性會議或不同學科的學術會議。
(4)自由閱讀洪堡基金會的網(wǎng)絡信息。
(5)終生可以免費使用洪堡基金會的網(wǎng)絡數(shù)據(jù)庫,數(shù)據(jù)庫包括所有前洪堡學者的信息以及不同學科的信息。(每個洪堡學者有自己的ID和密碼)
(5)贈送洪堡通訊雜志
五.洪堡學者的專業(yè)領域分布
洪堡學者專業(yè)分布逐年變化,但每年變化不大。就全世界洪堡學者,60%從事自然科學研究,30%從事人文社會科學研究,10%從事工程科學研究;中國洪堡學者集中在自然科學領域,約占80%,工科約占15%,文科約占5%。
近年來,專業(yè)分布情況和上述比例變化不大。這一統(tǒng)計結(jié)果不是洪堡基金會的政策所致,因為選拔時既不按國別,也沒有專業(yè)限額,而是僅僅根據(jù)學術水平,所有專業(yè)同等競爭。
六.洪堡學者的客座研究所
洪堡學者可以自由地選擇客座研究所和合作教授,只有當雙方同意合作訂出研究計劃時,才有可能申請洪堡獎學金。
自1953年以來,洪堡學者有82%在高等學校,9%在馬克斯?普朗克學會的研究所,2%在大型研究機構(gòu),1%在聯(lián)邦科研機構(gòu),其余6%在其他研究所。
七、洪堡基金會出版物
洪堡基金會從1958年開始出版發(fā)行《通報》雜志,每年兩期。洪堡學者研究工作期間發(fā)表的論文題目匯編在《洪堡書刊目錄》里。
用德、英文出版的《年度報告》主要介紹基金會的活動、資助狀況等。
八、洪堡學者的國際分布
1953至2001年,全世界共有17583人獲洪堡資助。美國1997人位居首位,印度1284名,波蘭1077名,中國1006名,俄羅斯712名,中國位居第四。
基金會最以為榮的是至2002年,洪堡學者中已出現(xiàn)了35名諾貝爾獎。
九、中國的洪堡學者
從1979年至2001年,先后有1006名中國學者獲得洪堡獎學金資助,其中包括中國科學院院長路甬祥、副院長嚴義壩、教育部副部長韋鈺等。
近幾年,每年新增加的中國洪堡學者占世界首位,如1997年67人,1998年97人,1999年61人,2000年84人,2001年95人,2002年60人,每年沒有對中國的名額分配,所有國家的不同專業(yè)的申請者同等競爭。
中國洪堡學者的專業(yè)領域主要集中在自然科學,約占80%,化學和物理領域偏多一些;工程科學約占15%;人文社會科學僅僅占中國洪堡學者的5%左右,每年新增加的一般不到5名。